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教督〔2025〕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学能力评价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工作方针,学校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办学能力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作。
《报告》对学校校园建设、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保障、办学水平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评价,充分体现了学校“产教融合、课程思政、AI赋能”的办学特色。
为确保评价监测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师生员工的监督,现将《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学校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有据可查,严禁造谣传谣、诬告陷害。
联系电话:13978487704
电子邮箱:1227994790@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国华楼422室
三、其他说明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反馈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按规定程序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监测报告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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