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评价改革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体教师及管理人员: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部署走深走实,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地见效,充分展示我省教育评价改革的新进展与新风貌,在连续成功举办四届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26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校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征文主题
以“评价赋能,‘粤’上新程”为主题。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总体方案》逐步落地、“破五唯”形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教育评价改革重心转到破立结合、以立为主的新阶段。站在承前启后的重要关口,回望改革足迹、展望未来图景,走好“十五五”奋进之路,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好“教育强国、评价何为”这一重大课题。
征文内容既可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梳理展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改革亮点与丰硕成果;也可立足“十五五”开局新起点,围绕“五类主体”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破解发展堵点难点,提出兼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思路设想与对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领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健全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评价机制,落实基础教育质量四个评价指南,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建立职业教育特色评价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人工智能驱动教育教学及评价改革,健全师德师风标准、育人成效导向和学术评价体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等。
三、作品要求
(一)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5000字。
(二)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三)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组别、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四、征集程序
(一)请各位老师(团队)围绕教育评价改革主题自主撰写原创征文,按统一格式与要求完成稿件后,在2026年5月19日前将稿件(初稿)报送至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黄键军老师处。
(二)校领导及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遴选出5份原稿征文稿并公示三日。
(三)请通过校内遴选的老师(团队)在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征文(终稿)。
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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