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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4 14:2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校领导、二级学院、督导、学生: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校质字〔2025〕3 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成效,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期末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教务系统的教学评价模块开展教学评价,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总结教学亮点与经验,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反馈,为后续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教学管理优化提供充分的数据,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含选修课教师和辅导员)。

三、评价主体

学校领导、二级学院领导、校级督导(含具有听课要求的中干)、二级学院督导、教研室主任或教学部负责人、在籍学生。

四、评价内容

(一)评价内容

1、学生评价:(1)教学态度;(2)教学方法能力;(3)教学效果;(4)教师素质;

2、领导、督导、教研室主任评价:(1)培养目标与学情;(2)教学内容与策略(3)教学实施与成效; (4)教学素养; (5)创新特色

(二)评价路径

领导、督导、教研室主任评价路径:https://jwxt.bgypt.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进入教务系统→教学评价,选择自己相应的评价进行参评。

评价路径:教务系统→学生评价(手机版)或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网页版)。

1.       校领导评价:对听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优秀比例(95分以上)不超过30%。

2.       校级及院级督导评价(含具有听课要求的中干):对听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优秀比例(95分以上)不超过30%。

3.       二级学院领导评价:对本院所有教师从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教学管理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秀比例(95分以上)不超过30%。

4.       教研室主任或教学部负责人评价:对本教研室所有教师依据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教学管理履职尽责等情况综合评价,优秀比例(95分以上)不超过30%。

5.       学生评价:对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优秀比例(95分以上)不超过30%。

五、评价时间

(一)评价启动:[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期末教学评价工作,发布评价通知;

(二)评价结果汇总与分析:[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12日],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完成评价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三)反馈与整改:[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7日],将评价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

六、评价要求

请学校领导、二级学院领导(由于系统没有进一步优化,二级学院领导对二级学院老师的评价,只能以该位老师某一门课程进行评价,代替对该老师的综合评价,可以自动汇总成绩;若二级学院觉得不好开展此项工作,建议延用过去的纸质评价,结果报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莫刘琨老师)、校级督导(含具有听课要求的中干)、二级学院督导、教研室主任或教学部负责人、学生完成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期间,如遇系统操作问题或其他疑问,请及时与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莫刘琨,联系电话:18078453936或者钉钉联系)

特此通知。

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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